因认为对方 “换皮抄袭” 行为构成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网络游戏《守望先锋》同时将手机移动端游戏《英雄枪战》、网页游戏《枪战前线》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浦东法院对两案作出一审判决,首次将射击类游戏认定为类电作品,并认定被告的两款游戏构成对《守望先锋》游戏整体画面类电作品著作权的侵权,判决两被告除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外,还需就两案分别赔偿 300 万元、97 万余元。
《守望先锋》是暴雪娱乐有限公司开发的一款第一人称团队射击游戏,已成为电子竞技领域内颇具影响力的游戏。上海网之易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授权独家拥有在中国复制、通过网络传播及运营该游戏的权利。
广州四三九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四三九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手游《英雄枪战》、页游《枪战前线》均为二者共同或者合作开发、制作、传播、运营和营销。两原告发现,上述两款游戏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大量抄袭、使用《守望先锋》游戏元素,包括玩法和模式、胜负条件、人物设计与特色、游戏界面、战斗地图等,构成著作权侵权。
两款游戏游戏画面对比
两被告辩称,第一人称射击类游戏的整体画面不属于类电作品。其画面并非预先设定,而是多位玩家按照游戏规则、通过各自操作所形成,系比赛情况的客观表现,兼具过程的随机性、不可复制性以及结果的不确定性。在《守望先锋》发布之前,已经有与其玩法、规则、英雄、技能等核心玩法一致的游戏上线,原告也在公开场合多次表示,该游戏系借鉴其他游戏而来,故《守望先锋》并非原告独创。被告的两款游戏虽然在玩法和规则上借鉴了《守望先锋》,但也进行了大量的研发创新,是技术的进步,应予鼓励。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结合伯尔尼公约及我国著作权法等有关规定,射击类游戏整体画面是否可以视为类电作品,应衡量此画面是否由一系列有伴音或无伴音的具有独创性的画面组成。《守望先锋》符合独创性要求,游戏时无论是英雄的移动还是使用武器释放技能的过程,呈现出来的都是连续的动态画面,因而可认定为类电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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